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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交通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14]4号)、《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考研招[2018]1号)及《北京交通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及要求,为做好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复试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组”),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对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专业等方面的培训,指导复试小组对博士生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

    2、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博士生导师组成,若本学科内博士生导师不足5人,其余组员可由本学科内副教授职称以上的专家组成,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

    二、复试准备工作

    1、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公布

    学院将在复试前在网上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公示网址为:http://sse.bjtu.edu.cn/cms/

    2、复试小组成员的遴选和培训

    学院选派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或副教授职称以上的教师参加复试。复试前由学院工作组对复试小组成员进行培训,对复试工作中的问题应集体研究解决,建立复试信息公开制度,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对所有考生认真进行资格审查,查验考生准考证(公开招考)、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最后学历证书原件、最后学位证书原件、学生证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博连读考生)、申请考核学生的英语证明材料原件、各类获奖证书原件。

    (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复试小组专家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专家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论文目录、详细摘要和主要成果)、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 出版专著、 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对其做出评价结论,该结论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三)复试名单

    学院结合招生计划、生源、学校划定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等实际情况,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学院网站公示复试名单。学校划定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如下:

    1)公开招考

    外语≥50分,业务课≥60分,总分≥210

    2)申请考核

    基础水平测试≥60分,学科专业水平考核≥60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

    详见学院网站http://sse.bjtu.edu.cn/cms/

    (五)复试考核

    1、学术水平考查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重点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创新意识、研究潜质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参考考生报考材料审核情况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复试考核内容由复试小组掌握并实施。

    具体要求:

    1)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做出评语及成绩。

    2)复试小组对考生复试结果要有明确意见,对考生复试结果负责。

    3)复试登记表、试卷等原始材料由学院保存至该博士生毕业。

    参加复试考生自行准备一份15分钟内的演示文稿,对个人简介、硕士论文、研究计划、学科综述及科研成果等相关内容在综合面试过程中做出简要的阐述。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

    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是博士生招生复试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初试、复试成绩及总成绩

    初试成绩应该包含外国语成绩,业务课1、业务课2成绩,初试成绩总分合计为300分。其中申请考核考生初试包含英语成绩、基础水平测试成绩、学科专业水平考核成绩,初试成绩合计300分。

    复试成绩包含外国语听力成绩、外国语口语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共计100分,及格60分。

    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加上复试成绩所得。

    四、录取工作

    拟录取考生初试成绩应满足学校公布的最低成绩要求,学院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 “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其中: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院对博士生录取结果负责。

    五、招生指标分配

    本院2018年博士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人数

    软件工程

                   3

    六、信息公开

    学院按照学校研究生院的要求,对本次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信息公开。保证准确、规范、充分、及时的地公开相关信息。公开的信息主要内容有:

    1、复试工作方案

    软件学院在本学院网站研究生招生栏向社会公布学院复试工作方案。

    具体公示的网址:http://sse.bjtu.edu.cn/cms/

    2、复试名单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内容包括考生编号、姓名、初试成绩。

    3、拟录取名单

    学院博士生拟录取工作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内容包括拟录取考生的考生编号、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

     

                                                                           软件学院

                                                                                                                                                                                                                                                                            2018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