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博士招生及培养

    2019年北京交通大学软件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北京交通大学软件学院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为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学院将继续推进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改革,积极探索适宜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进一步完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度,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和构建符合博士研究生培养规律的招生机制,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的精神,保证招生质量、尊重博士生导师招生自主权,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本办法坚持科学选拔和多样化考察,强化软件工程学科综合素质考核,注重软件工程专业知识、科研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的考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录取。学院将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经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实行。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一)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党委书记、研究生工作主管院长、学科责任人组成。全面负责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总体领导,其主要职责:

    1.根据学校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制定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2.遴选教师参与资格审查和综合素质考核;

    3.组织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并做好考生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4.组织实施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考核,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

    5.监督学院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确保公平规范;

    6.受理考生申诉。

    (二)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小组成员由不少于3人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对考生审核结果负责。

    (三)成立软件工程学科综合考核专家组,小组成员包括学科责任人、招生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和其他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总数不少于5人,对参加综合素质考核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核,对考生考核结果负责。

    二、申请基本条件

    (一)申请者必须满足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

    (二)外国语水平要求:

    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英语四级:成绩≥475分;

    2.国家英语六级:成绩≥425分;

    3.TOEFL:成绩≥72分;

    4.雅思:成绩≥5.5分;

    5.国家英语专业考试:四级成绩≥60分或八级成绩≥60分;

    6.WSK(PETS 5):笔试成绩≥45分;

    7.在英语国家、地区或使用英语撰写学位论文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且学习年限1年以上(含1年)。

    注:英语成绩有效年限不超过5年,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应届硕士毕业生,在期间的四、六级英语成绩不受时间限制。未能达到上述英语要求的考生可请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英语笔试考核。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录取。

    (三)报考专业的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四)报考专业的类型为学术型。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应参照当年北京交通大学招生专业目录选择报考的专业、研究方向和导师,按照规定的时间在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中选择“申请考核”招生方式报名,并缴纳报名考试费。

    (二)递交申请材料

    按照填报要求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其中包含:

    1.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的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专家的推荐信(由专家填写,如果打印,专家须在每一页纸上签字);

    3.思想政治情况表(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政工部门或人事部门公章);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请将正反面复印在一张 A4 纸上;

    5.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应届硕士毕业生递交学生证复印件或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在校证明原件;

    7.学籍、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1)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学籍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学位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的学位证书查询系统中学位获得者查询截图;

    (2) 获得硕士学历、学位考生提交硕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学位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的学位证书查询系统中学位获得者查询截图;

    (3)仅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本科或专科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在境外获得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硕士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9.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论文目录、详细摘要和主要结果;

    10.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1.一份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科综述与研究设想(写明本人对所报考学科的认识、报考本专业的理由、本人在所申请专业及研究方向的优势、计划申请的研究方向以及该方向研究的重点文献综述、今后的研究设想(如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在攻读博士期间预期的成果等,要求不少于5000字,不少于30篇参考文献);

    12.报考北京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诚信承诺书;

    13.申请基本条件二.(二)中外国语水平要求的英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一)报考材料审查

    学院组织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对考生网上填报信息和提交的各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如发现考生材料不全或不实,取消考生报考资格,已交报名考试费及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二)综合素质考核名单确定

    考生递交申请材料后,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报考资格审核情况,对其科研能力和培养潜质进行初步筛选,提出资格审核意见,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综合素质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及时公布。进入综合素质考核阶段的考生可提出调整报考导师的意愿,在尊重报考导师、调剂导师及学院意见的基础上,学院报研究生院审批。

    五、综合素质考核

    (一)外国语水平考核

    符合学校要求的英语考试成绩证明或在英语国家、地区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证明(参见二.(二))可免试外国语水平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其他考生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外国语水平笔试考核。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录取。

    (二)基础水平测试

    学院根据软件工程学科培养目标要求及高层次优秀人才选拔标准,对通过资格审核和外国语水平考核的考生进行基础水平测试。材料审核专家组结合考生学术研究经历、学科综述与研究设想、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论文目录、详细摘要和主要成果)、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授权专利、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按照学院制定的申请材料审核评分标准,给出对应成绩及书面评价,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录取。

    (三)学科专业能力考核

    学院对进入综合素质考核名单的考生进行学科专业能力考核。学科考核小组通过对申请考核的考生撰写、提交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科综述(参见三(二)11)进行考评,主要测试考生的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知识结构及学术研究能力等。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录取。

    (四)学科综合能力考核

    综合考核专家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考生答辩与综合面试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学术兴趣、创新能力、创新意识、研究潜质等。

    综合能力面试过程包括考生陈述和面试组提问两个环节,由学科考核小组负责进行,其中考生陈述不得少于20分钟,面试组提问不得少于10分钟,面试总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录取。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录取。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

    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素质考核的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综合素质考核阶段涉及的登记表、试卷等原始材料由学院妥善保存至该博士研究生毕业,以备相关部门核查;

    2.综合素质考核阶段所有考核环节必须全程录像、录音;

    3.学科综合考核专家组应对每位考生的面试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详细记录,做出评语及成绩;

    4.专家组对考生考核结果要有明确意见,对考生考核结果负责;

    5.综合素质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应提前5天以上在学院主页公布。

    六、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学院对拟录取考生的所有申请材料及网上填报信息逐一进行复核与审查。

    (二)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名额情况,参照考生的综合考核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结果及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 “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并对博士研究生录取结果负责。

    (三)学院提出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七、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制定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信息公开的办法,准确、规范、充分、及时的公开相关信息。主要内容有:

    (一)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在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北京交通大学软件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细则》。

    (二)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

    在学院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三)拟录取名单

    在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考生的考生编号、姓名、专业、各项考核成绩,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

    八、监督机制

    为确保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规定的贯彻落实,维护考生利益,学院设立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实行监督巡视,规范博士招生工作,制定《北京交通大学软件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保证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透明,加强对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在招生和选拔录取工作中行为的监督,提高其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规范选拔考核程序,加强对考核过程的监管,对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学院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010-51687348,邮箱:rjxyyjs@bjtu.edu.cn。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考生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等),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今后的招生资格。

    九、时间安排

    (一)报名与缴费

    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18 年 11 月 6 日至 2019 年 1 月 7 日。考生按照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页中的“博士招生”系统进行报名并缴费,报名考试费 200 元,交费方式为网上支付。 报名网址: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主页(http://gs.njtu.edu.cn/cms/zszt/ )—— 信息系统——“博士招生”。

    (二)提交申请材料

    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7日。考生务必在学院规定时间内邮寄(送)报考材料。学院将按照教育部及学校、学院的相关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要求者或因个人原因未能将报考材料及时送达者,将取消报考资格。

    申请材料提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北京交通大学软件学院逸夫楼西814;邮编:100044;电话:010-51687348;收件人:薛老师(邮寄材料请使用EMS快递邮寄)。

    (三)资格审核

    学院将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于2019年1月公布在北京交通大学软件学院网站。

    (四)综合素质考核

    学院将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考核。考核期间,考生务必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最后学历证书、最后学位证书、学生证(应届硕士毕业生)、英语成绩等报考材料原件,到学院进行核查,具体时间安排将及时公布在北京交通大学软件学院网站。

    (五)拟录取名单

    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将于2019年3月,公布在北京交通大学软件学院网站。

    十、本办法自2019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开始实施,由软件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北京交通大学软件学院

    2018年10月29日